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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umn Category河池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池市城投集团)是经河池市委、河池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以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基础组建的国有独资集团企业,成立于2021年10月,承担着河池市城乡基础设施和重大社会发展项目建设任务,是河池市规模较大的市本级国有企业之一,注册资本30亿元。目前设有12个职能部门,下辖25个子公司,资产……[详情]
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公司发行债券项目需要,现对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专项法律服务单位进行采购,欢迎获得邀请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CCT20211008号
三、项目概况:拟向深交所或沪交所申报“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专项债券”10亿元。
四、专项法律服务内容:
(一)与甲方的相关人员会谈,详细了解甲方此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具体情况,就有关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二)审查有关公司债券的申报和披露文件,包括发行公告、承销协议、资质文件等;
(三)配合甲方完成与承销商的有关法律方面的协调工作;
(四)就甲方公司债券发行工作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事务提供咨询;
(五)应甲方的需要针对公司债券发行工作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或建议;
(六)协助甲方与公司债券发行工作中的有关方面进行接触和讨论;
(七)参与甲方公司债券发行工作中的有关会议和谈判;
(八)协助甲方准备申报所需要的文件;
(九)就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专项法律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专项法律服务费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叁仟伍佰元整(¥198000.00元)总价包干。
2、竞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招标服务内容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技术工作费、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管理费、设备、劳务、邮寄费、维护、保险、利润及税金、管理政策性规定费用等】。投标人所填报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承受能力。
3、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出具正式的法律意见书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金额70%。每次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请款函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竞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是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登记注册,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没有违法、违规及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期限内;
七、中标人确定办法
1、有效报价:报价≤198000.00元为有效报价;
2、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人,以此类推排列出第二、第三中标人,如出现同等最低报价的,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3、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作废标处理;
八、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1、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递交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单位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每页需加盖公章,然后装订成册加盖骑缝,报价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后加盖公章;不按编制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无效。
九、投标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到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11室(河池市西环路107号)报名。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1年10月21日17:00时前在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11室采购招标部(河池市西环路107号)递交,逾期不受理。
注:
(1)文件封面:标题为报价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日期;
(2)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107号
联系人及电话:韦工, 0778-2107058;
附件:1、报价表
2、合同范本
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8日